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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本身就是个人渣(1 / 1)

宋铭喜自认为是有天赋干这个行当的,从小的经历,让他观察人十分细微。况且他本来就不是好人,他一出生,有记忆的时候,就已经在这个组织了。宋铭喜回忆起小时候刚见黎燕回的时候,这个少爷满身脏污,眼神灰暗颓废,他却能看出,这位少爷身上的衣物,曾经是价值不菲的。他在黎燕回的偶尔提到过的经历中,勉强拼凑出黎燕回流浪的真正原因。这个组织里曾经有过很多成员,留下来活下来的,只剩下他们几个了。……黎燕回颠沛流离的这十多年,他的心里本应该滋生不出一点感情的。他永远记得年幼丧父后,他跟着母亲带着大笔遗产,回了母亲的家乡重新发展。一个年轻貌美,富有的寡妇。她在娘家的亲弟弟死了,而年迈的外婆,没有任何能力护住这对母子。在这样封建的旧社会,他们在吞噬女人骨头的时候,会更容易点,因为有一千种法子合理化。因为法律没有用,公平没有用。比的是,谁的权势更加滔天。那些亲戚和乡亲,见他们孤儿寡母加一个老妪,实在是太好欺负,起了恶念。便污蔑黎燕回母亲和人偷奸,将她浸猪笼沉了塘。黎燕回的外婆当夜就被气死了。那些人又是怎么联合当地人,抄了他们的家的。黎燕回总在想,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死在那个夜晚的。这样自己是不是会轻松点?可是他怎么甘心,他咬着牙撑下去,他长大了。他被梦魇折磨的十余年,母亲被人凌辱后的心如死灰,被沉塘时屈辱的脸庞,年迈的外婆无力地呐喊……这些,都已经深刻地烙印在他脑海中。他清楚记得,自己怎么从那场大雪里活下来的,一无所有的他,没有在那场高烧死去。他记得他们每个人的样子。这十多年,由于他个人实在过于渺小,才依赖于组织。好在,他还有这么一张脸可以利用。他也因此庆幸。

在一次次磨练实践中,与日俱进的情感技巧,也让他在复仇和任务中,更加得心应手。他每次看到那些人在事后,一副被掏空家底的绝望表情,他就快乐到无以复加。黎燕回记得第一次的目标,那时他打扮的光鲜亮丽,年幼良好的家教,让他装成一个漂亮的富家子不是很难,大概……那会儿他才十五六岁吧。他浑身发冷,克制住,不让自己发抖。他睁大了眼睛,注视着这夸张的一切,这个奢华的世界和外面天差地别。他愤怒,厌恶,他曾经走过饿殍遍野的灾区,才来到这里。他看到了这里的人,是如何纸醉金迷,他们从四处掠夺压榨而来的民脂民膏,就这么毫无愧疚心地享受。他们喝着昂贵的三星白兰地,抽着进口的玛雅西卡斯雪茄。他们一夜的消费,够普通老百姓吃喝五年。黎燕回收起冷笑,他想自己可能是众多倒霉蛋中,不起眼的一个。可能黎燕回他家的财富,在落到这群人手里,可能也是被这样挥霍掉的。黎燕回觉得自己看到这样的场面也好,这样他不会有愧疚感,一切复仇都变得那么理所应当了。黎燕回来到上海,接近宁淑婉,是因为他看到了宁淑婉脖子上带的翡翠项链,是他母亲的嫁妆。是他母亲最喜欢的项链。这条项链,宁淑婉不配拥有。可惜宁淑婉只在某些重要场合和时分戴,他靠近宁淑婉,夸她和那条翡翠项链很配。他提议那场宴会上,让宁淑婉再次戴出来。舞池那次,他趁着亲吻的时刻,就要得手了。结果被楼孟兰这个女人搅局了。至于他和楼孟兰的相遇,黎燕回想可能只是一次不凑巧的错误。这是他唯一一次会愧疚的经历。她那么穷,还翻出所有老本。可是他本身就是个人渣了,这有什么好愧疚的?他很努力劝说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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